擬訂全省音樂、舞蹈、戲曲、戲劇、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。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、省水準及民族特色、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。推動各門類藝術、各藝術品種發展。指導、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、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,指導全省專業藝術場館及旅游場所演藝工作。推動藝術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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